2006年7月1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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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仑引导少年犯树立荣辱观
张水萍
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,积极引导未成年犯树立正确的荣辱观,促使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主动认罪服法,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,并依法采取从轻、减轻或适用缓刑,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截至日前,该院今年审结的12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,其中11名未成年被告人均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,另有4人被免于刑事处罚。没有1人因不服判决而上诉。